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注意事项:
1.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①.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②.论文;③.咨询服务报告;④.普及读物。
2.院内申报提交材料:①.申报评审表(电子档及纸质档);②.作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院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17:00,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2月10日9:00-17:00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电话及QQ:卢闪闪13397145242,274901990。
附件:
1.教社科厅函〔2022〕47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s7061/202211/t20221128_1006758.html)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http://gxsz.e21.cn/index.php?g=gxsz&m=news_list&a=newsdetail&id=48118)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模板)
科研处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