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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报到证和档案信息核对的重要通知
作者:建筑学院学工办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15:41 阅读次数:[]

各位2019届毕业生,请仔细核对就业单位、报到证和档案信息,按照要求完成派遣审核。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报到证名称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业单位可接收户档,报到证名称为就业单位(请一定要问清楚是否能接收),

第二种情况:委托户档机构接收户档,报到证名称为委托机构,

第三种情况:报到证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大部分同学是第三种情况),报到证名称为生源所在地人事档案机构(需要问清楚名称)。请根据相应情况,审核报到证名称。

2.档案原则按照报到证名称进行邮寄,具体以7月份邮寄信息和订单号为准。

3.就业单位信息是报到证修改关键信息,如果离职或有新就业单位,务必如实填写就业状态。

4.请务必留下最新的手机号码,此号码关系档案能否及时邮寄到位,非常重要。

5.报到证审核截止时间:5月31日

6.因个人原因未参与报到证审核,而造成的报到证错误和档案邮寄问题,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7.请各位同学按照如下流程进行信息核对。

有的毕业生未录入派遣数据,请尽快将就业材料交辅导员处理。


关于报到证、档案和户口相关问题的统一回复:

1、报到证一式两份一份蓝联一份白联,蓝联跟随毕业生自己带走,白联放在档案袋中跟随档案一起走,也就是说报到证上的派遣地址是你的档案的接收地址,需要大家按照流程核实。

2、关于非武汉市户口人员的落户武汉的问题,需要咨询就业单位当地或者买的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的户籍中心咨询落户政策。

3、如果非武汉市户籍的同学想要武汉市的人才中心接受你的报到证和档案,需要你在相应人才中心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交时间2019年5月30日前交到2228,之后两年内也可根据接收函改派报到证。

4、报到证的派遣地址有三类情况,以上三类情况,第一(就业单位)第二种(委托机构)情况需要问清楚公司和委托机构是否能接受你的报到证和档案,如果是第三种,请按照流程核对信息。

5、原则上户口和档案是不会分开的,举个例子,如果你的生源地是孝感,但是大学期间你在武汉买了房,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信息均写的是武汉市的地址,但是报到证和档案依然会派回你的生源地,除非你开具了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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