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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8-07-04工业中心审核人:

各分中心(车间)、部、室:

根据学院《关于2018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业中心(附厂)教学、改制及场地清理等工作需要,经工业中心(附厂)办公会研究,2018年暑假放假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非毕业班学生6月28日(周四)开始放暑假(考试结束即可离校);毕业班学生6月20日-6月22日办理离校手续,6月22日毕业生离校完毕。

2.老生开学时间:9月1日、2日报到注册,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新生开学报到时间:9月8日、9日(星期六、星期日)新生报到。

二、教职工放假及上班时间

1.学院教职工放暑假时间:7月6日(星期五)—8月30日(星期四)。6月30日、7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2.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培训时间:7月9日(星期一)--13日(星期五)。

3.学院教职工开学时间:8月31日(星期五)正式上班,9月1日、2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

4.工业中心(附厂)放暑假时间:

①2018年7月21日开始放假,开学时间与学院同步。

②2018年7月6日至7月20日(星期五)工业中心(附厂)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按加班计算。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部门)在加班期间,严格按照中心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单位(部门)放假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渍水等安全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密切关注自然灾害、气候变化及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汛情、灾情,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并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全校师生要注意出行安全,确保暑期平安。

3.有关单位(部门)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暑期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大情况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暑假期间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6.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离开武汉市要按武汉船院党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做好报备工作。有关单位(部门)值班表7月6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7.工业中心(附厂)中层干部离开武汉市要向分管中心领导报告并在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武汉船院工业中心(附厂)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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